(招标编号:YYJT-CG-26-0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地铁5、6、9、10号线及津静线电/扶梯自行检测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4.350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是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4月2日发布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电梯自行检测规则》(TSGT7008—2023)的规定。本次自行检测涉及天津地铁5、6、9、10号线及津静线(含大毕庄车辆段、梨园头车辆段、双街停车场)电/扶梯设备,需要一家具有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设备进行自行检测服务,服务内容为对天津地铁5、6、9、10号线及津静线(含大毕庄车辆段、梨园头车辆段、双街停车场)电/扶梯进行自行检测服务,检测机构需按照电梯自行检测规则(TSGT7008—2023)的规定完成检测服务,电梯进行年度检测及问题复测工作,出具检验报告和流程文件,并辅助使用单位换取电梯使用标志。以上各项工作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及甲方、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等部门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地铁5、6、9、10号线及津静线电梯自行检测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地铁5、6、9、10号线及津静线电梯自行检测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且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时则该供应商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核准项目范围内须包含电梯检测(TC或T1),或者电梯定期检验(TD1)[适用于《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Z7001)所述的甲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
(三)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取消参与采购活动的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5月25日09时00分到2026年05月2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获取采购文件请在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将(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是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设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购买,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采购文件款的电汇信息回执单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tjcgzxzb@163.com,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供应商的邮件标题为: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必须清晰注明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联系人姓名、邮箱及联系方式(手机号)。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售价,将采购文件款以公对公方式电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不接受现金及支票)。采购文件款电汇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0116MA070T1P3M;银行账号:27789023674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天津河西支行;汇款摘要:***项目文件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4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铭隆大厦2号楼2006室(轨道交通产业大厦20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4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铭隆大厦2号楼2006室(轨道交通产业大厦20层)
七、其他
本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因网站格式限制,本采购项目的公告内容以此部分为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地铁5、6、9、10号线及津静线电梯自行检测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YYJT-CG-26-03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本项目是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3年4月2日发布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电梯自行检测规则》(TSGT7008—2023)的规定。本次自行检测涉及天津地铁5、6、9、10号线及津静线(含大毕庄车辆段、梨园头车辆段、双街停车场)电/扶梯设备,需要一家具有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设备进行自行检测服务,服务内容为对天津地铁5、6、9、10号线及津静线(含大毕庄车辆段、梨园头车辆段、双街停车场)电/扶梯进行自行检测服务,检测机构需按照电梯自行检测规则(TSGT7008—2023)的规定完成检测服务,电梯进行年度检测及问题复测工作,出具检验报告和流程文件,并辅助使用单位换取电梯使用标志。以上各项工作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及甲方、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等部门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二)服务期限:计划服务周期为自2026年8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其中津静线,服务期29个月;5、9号线,服务期24个月;6、10号线,服务期20个月,共计1468台设备的自行检测服务工作,实际执行日期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或以采购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且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时则该供应商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核准项目范围内须包含电梯检测(TC或T1),或者电梯定期检验(TD1)[适用于《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TSGZ7001)所述的甲类特种设备检验机构]。
(三)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取消参与采购活动的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不得分包或转包。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方式
(一)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26年05月25日9时00分至2026年05月28日17时00分
(二)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1、获取采购文件请在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将(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是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设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购买,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采购文件款的电汇信息回执单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tjcgzxzb@163.com,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供应商的邮件标题为: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必须清晰注明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联系人姓名、邮箱及联系方式(手机号)。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售价,将采购文件款以公对公方式电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不接受现金及支票)。采购文件款电汇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0116MA070T1P3M;银行账号:27789023674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天津河西支行;汇款摘要:***项目文件款。
五、提交及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及签到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4日10时30分
(二)提交响应文件及签到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铭隆大厦2号楼(轨道交通产业大厦20层开标室)(西南角地铁站A口步行150米)
(三)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06月04日10时30分
(四)开启响应文件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铭隆大厦2号楼(轨道交通产业大厦20层开标室)(西南角地铁站A口步行150米)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刘工
(二)联系电话:022-85568579
(三)邮箱:yunyingqiguanfawu@163.com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36号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铭隆大厦2号楼2006室(轨道交通产业大厦20层)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工、冯工
邮箱:tjcgzxzb@163.com
联系方式:022-63183299/63183199
九、公告期限
询比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监管部门名称
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受理单位: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刘工,电话:022-85568579,受理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36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受理单位: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刘工,电话:022-85568579,受理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36号。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36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2-85568579
电子邮件:yunyingqiguanfawu@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铭隆大厦2号楼2006室(轨道交通产业大厦20层)
联系人:冯工、刘工
电话:tjcgzxzb@163.com
电子邮件:022-63183299/63183199